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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極經世書之觀物外篇-3

地之陰策一百十二,陽策四十,去其南北之陽也。

  極南大暑,極北大寒,物不能生,是以去之也。

  其四十為天之餘分邪?陽侵陰,晝侵夜,是以在地也。

  合之為一百五十二陽,一百十二陰也。

  陽去乾之策,陰去坎之策,得一百四十四陽,一百八陰,為用數之用也。

  陽三十六,三之為一百八。陰三十六,三之為一百八。

  三陰三陽,陰陽各半也。陽有餘分之一,為三十六,合之為一百四十四陽,一百八陰也。

  故體數之用二百七十,而實用二百六十四,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。

  卦有六十四,而用止乎三十六。

  爻有三百八十四,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。

  六十四,分而二百五十六。是一卦去其初上之爻,亦二百五十六也。此生物之數也。

  故坎離為生物之生,以離四陽,坎四陰,故生物者必四也。

  陽一百十二,陰一百十二,去其坎離之爻,則二百一十六也,加艮坎位中四十陽爻,共為二百五十六也。

  是以八卦用六爻,乾坤主之也。

  六爻用四位,離坎主之也。

  故天之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,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。

  體數何為者也?生物者也,用數何為者也?運行者也。運行者天也。生物者地也。天以獨運,故以用數自相乘。

  而以用數之用為生物之時也。

  地偶而生,故以體數之用陽乘陰,為生物之數也。

  天數三,故六之而又六之。

  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。

  地數兩,故十二而又十二之。

  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。

  乾用九,故三其八為二十四,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。兩其八為十六,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。

  坤用六,故三其十二為三十六,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。兩其十二為二十四,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。

  坤以十二之三,十六之四,六之一與半。為乾之餘分。

  則乾得二百五十二,坤得一百八也。

  天有五辰。日月星辰與天為五。地有五行。金木水火與土為五。

  以運經世觀物理數第九

  卦有六十四,而用止於六十者。何也?

  六十卦者,三百六十爻也。

  故甲子止於六十也。

  六甲而天道窮矣。是以策數應之,三十六與二十四合之。

  則六十,三十二與二十八合之。亦六十也。

  乾四十八,坤十二,震二十,巽四十,離兌三十二,艮坎二十八,合之為六十。

  人為萬物之靈,寄類於走,走,陰也。

  故有百二十,有一日之物,有一月之物,有十歲之物,至於百千萬皆有之。

  天地一物也。亦有數焉。雀三年之物。馬三十年之物。凡飛走之物皆可以數推。人百有二十年之物。  

  易之數窮天地終始,天地雖大,是亦形器,乃二物也。

  三皇五帝三王五霸。

  聲音唱和萬物通數第十

  正音律數行至於七而止者。

  以夏至之日出於寅,而入於戌。

  亥子醜三時則日入於地,而目無所見。

  此三數不行者,所以比於三時也。故生物之數亦然,非數之不行也。有數而不見也。

  陰陽生而分二丁,二丁交而生四象,四象交而生八卦,八卦交而生萬物。

  故二丁生天地之類。四象定天地之體,四象生日月之類。八卦定日月之體,八卦生萬物之類。

  重卦定萬物之體,類者生之序也。體者象之交也,推類者必本乎生,觀體者必由乎象。

  是故日月一類也,同出而異處也。異處而同象也。推此以往,物焉逃哉。

  天有四時,地有四方,人有四肢,是以指節可以觀天,掌紋可以察地。

  人之四肢,各有脈也。一脈三部,一不三候,以應天數也。

  天地並行則藏府配,四藏天也。四府地也。

  萬物各有太極兩丁四象八卦之次。亦有古今之象,道與一,神之強名也。以神為神者,至言也。

  闕疑第十一

  乾四十八,兌三十,離二十四,震十,坤十二,艮二十,坎三十六,巽四十。

  一役二以生三,三去其一則二也。三生九,九去其一則八也。去其三則六也。故一役三,三複役二也。三役九,九複役八與六也。是以二生四,八生十六,六生十二也。三並一則為四,九並三則為十二。十二又並四則為十六。故四以一為本,三為用。十二以三為本,九為用。十六以四為本十二為用。  

  圓者一變則生六,去一則五也。二變則生十二,去二則十也。三變則生十八,去三則十五也。四變則二十四,去四則二十也。五變則三十,去五則二十五也。六變則三十六,去六則三十也。是以存之則六六,去之則五五也。

  五則四而存一也。四則三而存一也。二則一而存一也。

  故一生二,去一則一也。二生三,去一則二也。三生四,去一則三也。四生五,去一則四也。

  是故二以一為本。三以二為本。四以三為本。五以四為本。六以五為本。

  方者一變而為四。四生八,並四而為十二。八生十二,並八而為二十。十二生十六,並十六而為二十八。十六生二十,並十六而為三十六也。

  一生三,並而為四也。十二生二十,並而為三十二也。二十八生三十六,並而為六十四也。

 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。故觀鬥數以占天也。

  鬥之所建,天之所行也。◇建子,杓建寅,星以寅為晝也。鬥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。

  一八為九,裁為七八,裁為六,十六裁為十二,二十四裁為十八,三十二裁為二十四,四十裁為三十二,四十八裁為三十六,五十六裁為四十二,六十四裁為四十八。

  一分為四,八分為三十二,十六分為六十四,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也。

  心學第十二

  太一數之始也。言發於真誠則心不勞而逸,人久而信之。作偽任數,一時雖可以欺人,持久必敗。智數或能施於一朝,蓋有時而窮。惟至誠與天地同久,為學養心。患在不由直道,天地之道直而已。當以直求之。若用智數由徑以求之,是屈天地而徇人欲也。不亦難乎,天之孽十之一猶可違,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。管仲用智數,晚識物理,大抵才力過人也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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